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夏攀)近日,永順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鄧興喜法官再次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促使當事人當庭兌付現(xiàn)金五萬元。這已是本月內該法官第四次以調解方式化解矛盾并實現(xiàn)案款“當庭清”,用高效司法服務為當事人減輕訴累,贏得群眾廣泛認可。
“終于能安心開始新生活了!”接過調解書時,原告馬某某紅著眼眶卻難掩釋然。這起離婚案里,雙方為房產(chǎn)分割吵得不可開交,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為避免沖突、保障調解順暢,法院特意調來多名法警在場協(xié)助調解。鄧法官一邊耐心安撫馬某某的情緒,一邊細致溝通雙方訴求——馬某某堅持要房產(chǎn)作為后續(xù)生活保障,王某某則希望拿到合理補償。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房產(chǎn)歸原告馬某某所有,原告馬某某則給被告王某某找補財產(chǎn)款五萬元,馬某某當場兌現(xiàn)款項。
隨后,考慮到王某某曾遭遇過車禍,身體存在殘疾,獨自去銀行不便,法院特意安排了兩名法警全程陪同其前往附近網(wǎng)點辦理存款業(yè)務,這起棘手的離婚糾紛就此圓滿化解。
類似的場景在鄧法官的辦案過程中多次上演。在此前調解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原、被告是多年朋友,因還款期限問題產(chǎn)生隔閡。法官抓住“維系朋友情分”這一關鍵點,通過“背靠背”溝通的方式,既讓被告理解原告的資金困難,也讓原告體諒被告的還款壓力,最終促使被告當場籌集資金還清欠款,兩人握手言和。
另外兩起婚約財產(chǎn)糾紛案件中,法官更是為幫助當事人妥善解決彩禮退還問題,多次與雙方溝通協(xié)調,詳細釋明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關于彩禮返還的適用情形與法律風險,引導雙方理性看待爭議,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一方當庭向另一方退還了相應彩禮。
“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內,找到雙方利益的平衡點,既解決問題,又化解心結。”鄧法官在談及調解心得時表示。
除此之外,本月永順法院塔臥法庭、石堤法庭也分別調解了一起欠款糾紛并當場兌付。下一步,永順法院將繼續(xù)加強調解工作,鼓勵法官運用更多靈活高效的解紛方式,讓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與滿意度。
責編:李穎
一審:王薇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